索引号: 13566001/2022-0518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2-06-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护,规范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2021年10月20日,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起草,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宽城满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宽政【2021】57号)文件。由于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承德市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特对我县的《宽城满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文件依据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
2、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3、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承德市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承林草字【2022】48号。
三、主要内容
《宽城满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共七章30条。
第一章第1条至第5条,主要包括起草目的、法律依据和护林员的定义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第6条至第9条,主要包括护林员的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护林员解聘与补聘,明确了护林员档案管理等。
第三章第10条至第11条,主要包括护林员的主要职责和护林员的权利。
第四章第12条至第19条,主要包括护林员的管理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
第五章第20条至第22条,主要包括护林员的劳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渠道及拨付方式。
第六章第23条至第28条,主要包括护林员的考核奖惩等。
第七章第29条至第30条,主要明确了《宽城满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执行时间。
原文链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宽城满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