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01/2021-0435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0-1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河流周边村庄基本信息和主要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10-11 14时29分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度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河流治理保护目标任务,推动河流治理从单一治理向流域综合治理转变,全面提升河流治理保护能力水平,202198日,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全省河湖周边村庄基本信息和主要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按照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全县河流周边村庄基本信息和主要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

二、文件依据

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河湖周边村庄基本信息和主要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河办[2021]34号)

三、主要内容  

《全县河流周边村庄基本信息和主要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共4条。  

第一条  总体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分级负责、务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河湖保护名录内所有设村级河长的村庄开展基本信息及主要污染源调查统计,了解掌握村庄基本信息和主要污染源情况,形成全县河湖保护名录内河流村庄名录库,初步构建村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科学制定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和各级河长履职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第二条  调查范围及内容:范围为宽城满族自治县河湖保护名录内所有设立村级河长的村庄,内容为村庄基本信息、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入河(湖)排污口、农村黑臭水体、其他污染源等7个方面。

第三条  工作安排:调查时间安排为1011日至1110日。

第四条  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部署、严格工作标准、强化责任落实等3个方面。


原文链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河流周边村庄基本信息和主要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