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59/2023-0551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林草局 |
成文日期: 2023-03-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宽城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宽城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文号 题目 生成日期
(一)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二)文号。公开信息文件编号。
(三)公开题目。公开信息的题目。
(四)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主动公开的信息指宽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县林业和草原局申请获取的相关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信息申请接收渠道
(一)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jcms/manager/index.do
(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点:宽城镇滨河街峪河路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电话:0314-6878259。
(三)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
三、告知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第三方权益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时,须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五、监督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反馈方式
机构:宽城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067600
电话号码:0314-6878259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