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15/2020-00829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宽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5-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宽城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宽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办公室(地址:宽城县滨河街财政局二楼办公室)查阅。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宽城县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宽城县财政局机构概况及机构领导简介等。
(二)法规、规章和规范 主要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宽城县财政局名义发布或者宽城县财政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宽城县财政局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及来年的工作计划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
(五)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宽城县财政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宽城县财政局编制了《宽城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宽城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宽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办公室(地址:宽城县滨河街财政局二楼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当面受理点公开、有关网站、县档案馆档案查阅室等形式公开。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县财政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4—6862851。 本机关还将采用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宽城县滨河街财政局,受理电话:0314--6862857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宽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到本机关当面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县监察局或市财政局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